他一个人自顾自地嗨,林千风还是一如既往地沉稳镇定。这环境,其实比百鬼嘶鸣要温和得多。
如果可以的话,黄希望现在就把自己上的那些铆钉啊、金属链啊拆掉!全拆掉!
要命了,吴羌羌想,这小少爷肯定是要搞事啊!
红发店长愣了愣,但也答应得快,去里间翻了半天,给小乔找了灰的短发套。小乔肤白,五官又生得致,灰的假发往上一带,再随便抓几些微的凌乱,摘镜,眉梢一挑,整个人的气质立刻从斯文得的小少爷变成了桀骜不驯的太爷,惹程度直线上升。
另一边,吴羌羌站在酒吧外一通电话打给了
林千风镇定地跟上,黄回过神来也小跑着追上去,三人紧接着又来到了商场。小乔步履如风,从这家店到那家店,手指划过一件件衣服和首饰,飞快地给自己换了一行。
黄捂住心,妈呀要命,他觉得自己的黄挫爆了。
哦对了,他还去了趟甲店,让店员帮他把指甲涂成了黑。
而每一次从试衣间里走来的小乔,都跟之前的小乔不一样。
酒吧里正在开摇派对,三人还没走到里面,就听到了狂野的富有冲击力的音乐声。黄对这样的场景当然最为熟悉,听到音乐声的刹那,血就好像已经开始沸腾了。
没错,小乔十指交叉掰了掰手指,他就是来踢场的。
林千风摸着料确实不错,价格也可以承担,二话不说就买了来。黄却是已经被小乔的效率给震晕了,从刚才到现在他基本就没停过,除了去试衣间的时候。
吴羌羌立从自己包里拿一支递过去,然后就见小乔着线笔在右角了一颗泪痣。
他看到站在场中央,嘴角带着似笑非笑的挑衅意味、锋芒毕的小乔,好一阵发麻。他这是要嘛?来踢场的吗?!
但这还没完,小乔紧接着就打了个车带他们到了一个酒吧。也不知小乔使了什么法,门的人看见两个十几岁的未成年人也没拦住,一路畅通无阻。
店里的工作人员和客人们一个个都好似得了斜病,神粘在小乔上都挪不开了。小乔却仍然气定神闲得好像什么都没有察觉,单手撑在镜前理了理额前的发,说:“给我一支线笔。”
“走。”小乔换了行,连带着说话风格也变酷了。再加上那略显傲的神,冷淡装酷的姿态,分分钟甩黄十八条街。
期间还有心思帮林千风挑了两套童装,“这个不错。”
黄也这么觉得,然而小乔把线笔准确地丢吴羌羌的包里,两手指勾了勾,“走了。”
到现在,上的校服已经换成了带铆钉的机车靴和黑的破仔,一件宽松的条纹衬衣解开了两个扣,致的锁骨。过长的袖一直遮到指节,可袖的大开衩还是让白皙的手腕和腕上着的金属手链暴在外人的视线里。
而小乔走在前,他伸手拨开两边的人群,以一种“挡我者谁”的张扬姿态往里走,想让人不注意到都难。于是等黄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