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叫鬼叫”真的是非常贴切的形容词了――她完全赞同林宝妮的观。
“所以比起很多人很在意的金钱、地位、名誉,他更享受的是能自由地宣自己真实的灵魂,有的时候为了那一小分上的共鸣,宁可一意孤行。”
之前也好多次跟朱凌说这首歌不行,肯定会扑,可朱凌这死倔孩偏要固执己见,说那是国行乐坛的新锐唱法,偏要主打那首歌。
真是惨。
桐听得都呆了。她作为一个一切向钱看的经纪人,完全不能明白这种“为发电”的心态。
但是,这儿有人明白。
“嗯~”林宝妮不满地哼了一声,“他以前确实是有一些好歌啦,但除了那几首,最近还写过什么大家都知的东西吗?新单曲鬼叫鬼叫的一都不好听,听说好多人都可失望了呢。”
朱凌静静站着,嘴角带着一丝微笑。
“而像那几首歌,已经足够证明了他完全有能力写得受迎、传唱度、载量惊人、KTV和大街小巷都在放的‘代表作’。”
“不算是粉。”随后,直击心灵的熟悉的、低沉成熟的声音缓缓响起,“但我确实不同意所谓的‘朱凌再也写不好歌了’的说法。”
大明星笑眯眯地一脸自得,大概以为自己还没崩,以为还撑得住。
“朱凌的才华、唱功,确实是业界尖的准,放整个歌坛,本来就没有几个人能达到他的音准和质量。”
“我相信如果他还想写,随随便便也能再写一百首、一千首那样的行歌曲,赚得盆满钵满、名利双收。”
最近却被骂得几乎怀疑人生,觉得是不是真的已经才华枯竭,再也拿不像样的作品来了。
“哎哎?好意外,原来锴哥你还是朱凌的粉呢?”
曾听人说过,三年前第一次见到朱凌,可以见看到那种阳光打睛上的对梦想的忱。
桐有些郁闷又有些欣,这段日一个打击接一个打击,很久都没有再看他这样笑了。
“他对音乐本来就是很单纯的‘喜’。他从一开始,追逐的就不是大众里的‘红’。”
“我先去洗手间,你在这等我一。”
一声锴哥,桐红的跟鞋一顿。跟着朱凌闪亮带钻的短靴一起在走廊上停住。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曾经很你,最重要的是,他欣赏你的才华,相信你,理解那些大众都不理解的创作。
“你听听,这才是真正懂音乐、会欣赏的人,你们……都不懂我。”
桐叹气,无奈脸望向朱凌。
“……”
“但不是,朱凌他不是那样的格。”
疑。
半掩着门的繁荣化妆间里,传来林宝妮辨识度很的少女娃娃音。
桐叹一声,四张望,幸好这儿偏僻没人,要不然外被拍就难看死了。
桐略带同地跟了他一路,那人果然半路就崩溃了个七零八落,撑着洗手台直不起腰,哭得毫无形象像个傻,甚至发了那种被抛弃的狗一样痛苦的呜咽声――
真的……
她跟了他快两年。今天,终于看到了。
现在落得劣评如,真是很难得了,这种丑闻加事业挫折、人人都恨不得赶紧来踩一脚的关,还有人愿意替他说话。